《经济学》课程教学规范

为了更好的贯彻执行《经济学》教学大纲所规定的教学目标,保证该专业基础课程的教学质量,特制订如下规范:

1.授课计划

 任课老师在接受授课任务后,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制订教学计划,一般在上一学期结束前两周交系教学秘书,经教研室同意,系主任审批同意批准后执行。教学计划应明确教学任务、教学内容、教学进度、各单元应完成的书面作业、实践环节的安排、考试安排及要求等有关事项。

2.备课

 教学工作是一种创造性的劳动,任课教师对整个课程、每个学期、每个教学单元、每一节课都要认真研究、精心设计、周密安排。备好课是组织好整个教学活动、保证课堂教学质量的前提。

 任课教师接受授课任务后,必须熟悉教材、了解《大纲》在教材中的具体体现,确定对教材的增删处理及各教学单元的教学重点。由任课教师根据本班学生的实际情况写出详尽的授课计划(含教学目的、要求、重点难点、内容、练习量及形式、教学过程、时间安排、布置学生完成的课外口头及笔头作业等)。

3.授课

 授课是教学工作中最集中的体现,也是教师教学水平的最好体现,是保证教学工作能顺利进行并达到预定教学目的的最重要环节。主讲教师必须按照授课计划,充分发挥教师的主导作用和学生的主体作用,针对不同类型的学生采取各种教学方法,调动学生积极参与教学活动。 教师授课过程必须紧凑,讲课要求条理清楚、重点明确、难点突出、课堂规范、板书设计周密、书写工整、严格定时,按时上课、按时下课,严格学生考勤(并以此作为学生平时成绩的依据之一)。

4.批改作业

 根据授课计划的安排,布置学生书面作业。各任课教师每学期批改学生作业不得少于6次。教师批改作业应记录学生作业上交情况(含缺交、迟交学生名单)、作业较好者和较差者的名单以及学生作业中所存在的主要问题、主要语言及表达错误、学生作业中主要错误处理情况,作业讲评情况要有记录。

5.辅导答疑

 耐心解答学生所提出的问题是教师的主要任务之一,也是保证教学工作顺利完成的重要环节之一。各任课教师应在每学期初向本班学生说明固定的答疑时间及地点。教研室主任汇总本教研室教师的答疑时间及地点后上报系教学主任,并作为年终考评依据之一。

6.考试

 考试是检查教学情况的重要手段,有助于加强教师的责任心和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帮助学生巩固已学的知识。考试命题应体现有效性、针对性、区别性和可行性。主要考试(期末、水平考试等)实行教考分离,主要考试均使用A、B卷。所有考卷均应认真检查,尽量避免各类错误。监考是教师的职责。监考教师必须在考前15分钟到达考场。坚决杜绝作弊行为。监考时严禁教师擅自离开教室,严禁教师做与监考无关的事。否则,以教学事故论处。考试判分公正。阅卷教师应认真负责,坚决杜绝阅卷工作中的不负责任的现象。

7.第二课堂

 课外教学是课堂教学的继续和重要补充。尤其是在课内时数不足、生源质量参差不齐,更需要我们加强第二课堂的教学,根据本课程的实际情况,本课程主要是教师组织学生针对课程中的一些热点问题进行实训活动,如组织辩论赛。根据学生的参与程度、运用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程度给出其第二课堂成绩,并将第二课堂成绩作为期末总评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8.教书育人

 所有任课教师都应为人师表,言传身教,治学严谨,从多方面关心学生成长。坚决反对放任自流,既要鼓励优秀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更上一层楼,又要对专业水平较差的学生耐心教育,多方面开导,帮助他们找出差距,分析原因,帮助他们克服困难,迎头赶上。对这类学生每学期都应进行个别谈话或辅导。

 所有主讲教师都必须寓育人于教书之中,为把学生培养成“四有”新人作出自己的努力。

9.科学研究

 大学教师肩负着教书和科研双重任务。因此,在从事教学工作的同时,所有教师还必须从事科学研究工作,要求所有教师在任教期间必须有一定的教研教改、科研成果,以更好的促进本课程的教学质量的提高。

10.教学管理

 建立、完善教学检查制度和奖惩措施。教研室、系将配合教务处做好每学期的期初、期中和期末检查。检查结果将公开,并与个人学期和年终奖酬金、职称晋升、进修、以及下年度聘任相结合。系、室两级负责人每学期都有听课的责职。教研室主任每学期听课12次以上,听课教师必须填写听课表,并与上课教师课后进行听课情况交流。

 鼓励教师之间相互听课,以取长补短。教研室于每学期的期中对教师的教案、教学进度、学生作业、教师作业批改情况、课外活动情况记录、学生课外练习完成情况记录进行普查或抽查。

 每次重大考试后,任课教师要对考试成绩进行分析,以清楚地了解每位学生的学习情况。系、室主任有责任与任课教师一起分析各班学生的学习成绩状况,并通报教务处和各有关院系。对成绩下降的班级,任课教师要认真找出薄弱环节并制订整改措施。(课程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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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职业技术学院经济管理系
经济教研室